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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相关说明
发布日期:2006-06-23点击数:
关于200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相关说明 200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领取毕业证书时应携带下列各项材料: 1.离校转单(已盖好各部门章) 2.研究生证(不收回,按要求盖“毕业留念”和剪去一角作废。如有丢失,将按有关规定罚款100元) 3.凡是定向或委培的研究生均须出示入学协议上的委托/定向单位人事部门的公函, 注明“同意XXX本人前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按协议规定在本人办理离校手续后将证书寄回原单位。 4.委托他人领取,应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地点 员工类别 地点 备注 2003级(含)以前各级委培、定向、在职研究生 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是离校转单的最后一步 其它研究生 所在院系 毕业生不用到研究生院,离校转单上研究生院章不盖,所在院系是最后一步。 三、时间 2006年7月5日、6日。 不能于上述规定时间前来领取者,请于2006年9月开学后与研究生院或所在院系联系,其它时间恕不接待。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6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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