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补选2005/2006年度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3-31点击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留金秘出[2005]3100号”《关于补选2005/2006年度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的函》的有关内容,今年拟补充选拔部分德国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留学候选人员,具体条件和程序见下面内容。 凡有符合条件、愿意申请该项目的我司研究生,请于四月六日前将所在院(系、所、中心)的推荐信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红二楼2105室),以便我们准备学校的推荐公函。其它材料请按要求自行准备。 一、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分为两类: 1、年度奖学金,即选派已获硕士学位的非在读博士赴德国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暂定为两年。如在两年内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同意并续签协议后则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相应延长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四年)。如届时不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则应按拟定留学期限回国服务。 2、三明治奖学金,即选派已获得国内攻读博士资格者或在读博士生赴德研修,留学期限不超过两年。被选派人员应回国进行论文答辩,并由国内院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奖学金项目属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三、本奖学金项目申请专业不限 (艺术类除外)。被选派人员派出前的国内语言培训费及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派出后的国外语言培训费及生活费由德方提供。 四、被推荐人选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被推荐人选应是在读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员工(可申请年度奖学金)及在读博士生(可申请三明治奖学金)。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三年以上方可推荐。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品德优良,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4、进修待转生的年龄不超过31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35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 五、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中文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2005年版) 2、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个人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体检表原件 9、《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10、《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以上第1、2、3、9、10项表格请从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下载(请先点击“出国留学”栏中的“欢迎申报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NEW)”,打开后再点击“申请材料中有关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中的相应内容) 六、被推荐人选应提交以下对外联系材料(英文或德文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a. DAAD奖学金申请表 (可在以下网址下载,PDF文件) www.daad.de/de/download/forschungsstipendium_en-2004.pdf b.个人简历 c.德语或英语语言能力证书的复印件(TOEFL、IELTS、CET或相关外语证明) d.以下证书的复印件:高中会考证书、高中毕业证、高考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大学成绩单、学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研究生成绩单、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博士研究生注册证明(申请三明治奖学金生需要)。以上材料请保留好原件,将其翻译成英文或德文,一式三份。所有材料须加盖原就读学校的公章,若材料遗失,须出具所在单位的有效证明。 e.内容翔实的研修计划 f.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g.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邀请函的复印件 h.工作经历证明(需单位人事或外事部门出具) i.个人出版物清单、实习经历 对外联系材料均用A4纸按顺序整理一式三份,其中,提交德国教授邀请函时务必确定德方教授所在学校有无博士授予资格。请通过e-mail多与对方交流研修计划。 七、请各单位至迟于4月15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申请材料寄送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309室,邮编:100031) 八、根据有关规定,被推荐人选须向留学基金委交纳评审费和手续费500元/人。 户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帐号:0200049509026401625 联系人:华玲美 电话:010-66413279 传真:010-66413198 汇款时请注名DAAD博士生项目并将汇款单复印件与应提交材料一并寄(送)至我委出国部。 九、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出国部联系。 联系人:夏青 电话:010-66413135/1903-811 传真:010-66413281 E-MAIL:qxia@csc.edu.cn 有关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出国留学”栏中的“DAAD攻读博士学位项目”。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5-3-29

上一条:香港南华早报实习报名
下一条:澳门十大正规老牌网赌关于统计员工科研成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