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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3点击数: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根据校历2017年1月2日至2017年1月15日为期末停课复习考试阶段,现将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 为了保证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正常进行,研究生全校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每日课程考试时间为: 上午8:30-10:30 下午2:00-4:00 晚上6:30-8:30 二.本学期计算中心帮助我们在管理系统中开发了考场安排的功能,请把需要申请考场的课程信息录入系统:教学管理-执行计划-考试计划管理-录入考试计划,之后,将由教务部统一在系统中安排考场。考场安排完毕,我们会通知大家在系统中查看结果。 本学期考试计划录入截止时间为12月15日。 研究生入学考试和本科生公共课考试安排如下,请大家安排考试时间时予以考虑: 2016年12月24—25日是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上占用了学校大部分公共教室。 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1日,本科生公选课、通选课考试时间。 2017年1月3日(周二) 晚上6:30——8:30,大学英语 2017年1月4日(周三)晚上 军事理论(16级本科生) 2017年1月5日(周四)晚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6级员工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6级员工 2017年1月6日(周五)下午,形势与政策 14级员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5级员工 2017年1月6日(周五)晚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5级员工 2017年1月11日(周三)上午,文科计算机基础(16级员工) 三.各单位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除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以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 四.考试题目应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拟定,由教研室(专业)主任或院、系(所、中心)主管经理(主任)审定,应做到试题难易适度,份量得当,以利于鉴别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水平。 五. 成绩评定是教师教学任务的一部分,任课教师应认真评阅试卷、填写考试考查成绩表,并及时将成绩录入管理系统。(请参看本学期《关于限时录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的通知》) 六.各单位主管经理(主任)应重视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对研究生进行考风教育。对于考试有舞弊行为者,经查确属的,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校内通报。博士生、硕士生凡参加考试的,必须带本人员工证。 七.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口碑好的网赌网址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专业课经院、系(所、中心)主管经理(主任)批准,全校公共课须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缓考。学校不为缓考单独安排考试,获准缓考的研究生须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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