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3点击数:
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正式启动。本着方便同学、服务同学的理念,本年度员工资助中心直接面向员工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请有意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在9月30日前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之间携带相关材料到员工资助中心101办理申请手续。 相关材料如下: 1、员工本人的员工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户口本复印件(老生到燕园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复印集体户口页,新生复印户口迁移证) 2、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3、父母的户口本复印件 4、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须家庭所在地乡镇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5、未成年人须准备监护人同意贷款的证明 6、本人手写的助学贷款申请书(写明申请贷款原因并本人签名) 7、由院系学工办代开的学费金额和住宿费金额证明。 注意事项: 1、自带黑色签字笔。 2、此次申请仅针对首次申请贷款的员工,已申请贷款同学的续放手续已办理完成。 3、已经申请过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能申请校园地的贷款。 办理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 周一——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员工资助中心101(新太阳活动中心东南侧) 咨询电话:62767827

上一条:关于申请2016年北京市外国职工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澳门十大正规老牌网赌接收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面试名单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