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计2016年1月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确认的通知
预计2016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须核对个人的学籍信息并确认,以便毕业各项工作程序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预计2016年1月毕业研究生应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人学籍信息的核对、更改及确认,之后再出现的信息更改将无法进行教育部电子注册,并影响到研究生的就业和学历认证。
(二) 核对信息及确认操作路径:
研究生复核信息的具体路径为:登陆“校内门户”→ 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研究生院”→在“培养办学籍信息”栏目中找到“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确认毕业信息”按钮
(三) 核对信息内容:
学号、姓名、姓名拼音、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名称、学制、
研究生类别(硕士生/博士生)、入学年月、结束学业年月。
如以上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更改,具体更改方式见(四),信息更改之后,员工需再次登录系统核对,并点击“确认毕业信息”按钮以提交确认。
除上述提到的项目之外的信息(例如“学习工作经历”)因来源于报考时的填报数据,不一致的情况可能存在,不影响毕业程序,无须更改。
职工还应核对 “中文姓名”、“姓名拼音”项与本人中、英文姓名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务必与职工办公室(电话:62759922)联系修改。
(四) 错误信息更改方式一览表:
更改内容 需要材料 负责更改单位
姓名 派出所出具的同时显示更改前、后信息的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卡复印件等能够体现原名的材料。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一般不允许修改
入学年月、结束学业年月、专业、研究生类别 申请学籍异动或咨询所在院系教务老师后办理相关手续。
政治面貌、研究方向 按照院系要求 所在院系教务老师
姓名拼音 研究生在个人门户自行修改
办理修改手续一周后,研究生应再次登录个人门户,确认有关信息已更正无误。
(五) 其它
复核信息的同时,研究生应将页面中出生地、家庭通讯地址、家庭邮政编码项目信息填写完整、正确,填写完成点击“保存”按钮。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