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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1点击数: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根据校历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10日为期末停课复习考试阶段,现将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正常进行,研究生全校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博士生、硕士生二外(德语、法语、日语): 2013年12月26日(星期)晚6:30-8:30 2)13级硕士生一外英语: 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晚6:30-8:00 3)博士生、硕士生一外其他语种考试由教员通知,二外除德语、法语、日语外其他语种随堂考试。 二.每日课程考试时间为: 上午8:30-10:30 下午2:00-4:00 晚上6:30-8:30 三.为安排考场,请各单位于12月16-18日将本单位考试日程安排表交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课表室(备斋4210)。排定考场后,将考试日程表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才斋2112)一份。考试时间、地点排定后,不得擅自更改。(2014年1月4日—5日举行研究生入学考试,因教室资源紧张,这两天一般不安排考试。) 四.全校性选修课以外的各类课程考试安排在2013年12月30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的考试周进行,由于今年元旦(2014年1月1日)正好在考试周内,元旦当天的考试原则上按照原计划安排进行,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的,在不影响所有考生考试安排的前提下,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由院系教务员报教务部处理。 五.各单位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除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以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 六.考试题目应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拟定,由教研室(专业)主任或院、系(所、中心)主管经理(主任)审定,应做到试题难易适度,份量得当,以利于鉴别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水平。 七.成绩评定是教师教学任务的一部分,任课教师应认真评阅试卷、填写考试考查成绩表,并及时将成绩录入管理系统。(请参看本学期《关于限时录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的通知》) 八.各单位主管经理(主任)应重视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对研究生进行考风教育。对于考试有舞弊行为者,经查确属的,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校内通报。博士生、硕士生凡参加考试的,必须带本人员工证。 九.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口碑好的网赌网址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专业课经院、系(所、中心)主管经理(主任)批准,全校公共课须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缓考。学校不为缓考单独安排考试,获准缓考的研究生须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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