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预计2013年1月、7月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未拍摄者自行补照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7点击数:
预计2013年1月、7月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采集未拍摄者自行补照通知 预计2013年1月、7月毕业、但未参加上周学校统一组织图像采集的应届毕业研究生(双证),请注意: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对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统一要求,未按要求参加图像采集者,学历证书将不能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有效认证。因此,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图像采集者,务必按一下时间自行补照,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预计2013年1月毕业研究生,务必于2012年12月10日前自行到指定照相公司补照;预计2013年7月毕业研究生,应于2012年5月15日前自行到指定照相公司补照。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6:00 地 点: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4层(宣武门十字路口西南角黑色大楼,口碑好的网赌网址东门地铁4号线直达,联系电话:63076145)。 价 格:每套15元,现场交费。 注意事项: 1、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请注意着装颜色(以深色正装为宜)。现场应尊重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2、研究生本人去拍摄时,务必携带并出示校园卡(或员工证)和身份证,说明本人身份(非常重要的信息)及照相原因,补照现场将使用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职工、港澳台生请携带个人有效证件)。 3、目前预计确定会延期至2013年7月以后毕业的同学,可不参加。预计提前至2013年7月毕业的同学,须补照。 4、2012年7月以前已参加过图像采集、现预计于2013年1月或7月毕业的同学,以往采集图像已失效,须补照。 5、深圳研究生院目前在北京学习的同学,可在北京补照;目前在深圳学习的同学,可咨询深研院教务处安排补照;目前在京深以外地区者,应在回到北京后尽快到指定地点补照,不建议在当地分社进行图像采集(容易丢失,后果自负)。 6、研究生院将于2012年12月下旬、2013年5月中旬分两次统一领取照片电子版和洗印版,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文件。研究生本人完成图象采集即可,不必自行领取。2013年3月以后,电子版可于自行补照后的下一个月初直接在学校门户网站查询、核对及下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图像采集者的照片查询及核对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2年11月27日

上一条:2012年度“环球时报奖学金”申请通知
下一条: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辅导讲座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