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院、系(所、中心):
根据校历2010年1月3日至16日为期末停课复习考试阶段,现将研究生期末考试的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为了保证研究生专业课考试的正常进行,研究生全校公共课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12月27日至2011年1月3日,具体安排如下:
1)10级硕士生一外英语: 2010年1月3日(星期一)晚6:30-8:00
2)10级文科硕士生《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010年12月29日(星期三)晚6:30-8:30;
3)博士生、硕士生二外(德语、法语、日语、英语、俄语):
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晚6:30-8:30
4)博士生、硕士生一外其他语种考试由教员通知。
二.每日课程考试时间为: 上午8:30-10:30
下午2:00-4:00
晚上6:30-8:30
三.为安排考场,请各单位于12月17日前将本单位考试日程安排表交教务部教学办公室课表室(备斋4210)。排定考场后,将考试日程表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才斋2112)一份。考试时间、地点排定后,不得擅自更改。(注意:2011年1月15日、16日两天为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为避免冲突,这两天一般不安排考试)
四.各单位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学校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除实习、实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可以采用考查方式进行外,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试。
五.考试题目应由任课教师或教学小组根据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拟定,由教研室(专业)主任或院、系(所、中心)主管经理(主任)审定,应做到试题难易适度,份量得当,以利于鉴别每个研究生的实际水平。
六.成绩评定是教师教学任务的一部分,任课教师应认真评阅试卷、填写考试考查成绩表,并及时将成绩通过校内门户录入管理系统。(请参看本学期《关于限时录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的通知》)
七.各单位主管经理(主任)应重视对考试工作的领导,对研究生进行考风教育。对于考试有舞弊行为者,经查确属的,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在校内通报。
博士生、硕士生凡参加考试的,必须带本人员工证。
八.研究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者,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缓考申请,填写《口碑好的网赌网址研究生课程缓考申请表》,专业课经院、系(所、中心)主管经理(主任)批准,全校公共课须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缓考。学校不为缓考单独安排考试,获准缓考的研究生须参加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擅自缺考者,成绩以零分计。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