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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6-18点击数:
关于做好2009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所、中心):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注册时,请各单位务必组织预计于2009年1月毕业的同学做好“预毕业生情况审查表(一)”的核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1)开学初,由各单位教务管理人员打印一份2009年1月“预毕业生情况审查表(一)”供员工核对。 (2)开学注册时,请每一位预计毕业的研究生核对本人基本情况,特别是“姓名”、“出生日期”、“籍贯省、籍贯市县”、 “入学年月”、“毕业年月”、“专业”、“身份证号”等与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电子注册相关的项目,一定要认真核对和修改,无误后签名确认。特别注意,身份证号缺失的同学务必将准确的身份证号填在表格中。 (3)职工请同时核对英文姓名。 (4)如发现姓名及身份证号(非升位)有误,必须提供能同时显示修改前、后信息的派出所证明原件,交研究生院备案后才能更改,否则更改的内容无法在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出生日期不允许跨年更改。 (5)照片不用员工单独准备,一律用统一照相的照片。照相的时间约在11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请提醒同学注意相关通知。 (6)10月24日前,请教务员在“学籍管理”模块的“在校生数据维护”功能中进行预毕业生的数据维护,务必把员工修改的信息(除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外)录入管理系统。 (7)10月31日前,把由学院(系、所、中心)主管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预毕业生审核表(一)”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红二楼2105室)。 同时,请有关导师核实员工的学业完成情况,并敦促员工及时办理延长学习年限或提前毕业的审批备案手续。 (8)所有预计于2009年1月毕业研究生的学籍异动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学籍异动手续。同时,2009年1月毕业研究生信息将锁定,未做修改所导致的问题由各单位自行负责。 研究生院 培养办公室 200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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