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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2008年1月和7月毕业研究生照相通知
发布日期:2007-11-20点击数:
预计2008年1月和7月毕业研究生照相通知 预计于2008年1月(春季)和7月(夏季)毕业的研究生请注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对毕业研究生电子信息采集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要求,从本年度起,我司毕业研究生的学历证书数码图像采集工作统一由中国图片社完成,照片将用于毕业证书的制作,图像文件将用于教育部学历证书认证系统。 现将我司2008年1月和7月毕业研究生图像采集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时间:2007年11月24日-11月27日,9:00 -- 20:00 照相日期 学院(系、所、中心) 11月24日(周六) 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国关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学院、艺术学院、对外汉语学院 11月25日(周日) 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社会学系、软件学院、深圳研究生院 11月26日(周一) 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学院、地空学院、心理系、分子医学所、信管系、经济中心、人口所、中文系、考古文博院 11月27日(周二) 城环学院、环境科学工程学院、信息学院、工学院、新闻学院、历史系、哲学系、教育学院 2.地点: 图书馆东侧,老地学楼128教室(教室门朝西,正对图书馆方向)。 3.参加照相人员:将于2008年1月(春季)7月(夏季)毕业的研究生。 4.价格:每套15元,现场交费。 5.携带本人员工证(校园卡)。 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图像采集数据每年由教育部统一封存,当年有效。 2.预计延期至2008年7月以后毕业的同学不参加此次图像采集。 3.往年已参加过图像采集、现预计于2008年度毕业的同学,必须参加此次照相。 4.现场交费、登记、照相,不按院系集中,请恕过期不候。 5.照片为正面、免冠证件照,背景为蓝色,请注意着装颜色,根据以往经验,深色服装效果较好。 6.尊重摄影工作人员,听从安排,自觉维护现场秩序,有问题可在工作日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解决,电话:62751352,胡老师,62755598,何老师。 7.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领取,用于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籍表等学历文件,剩余照片在上述工作完成后退回各学院(系、所、中心)。 特别需要强调一下的是,因教育部统一安排图象采集,从本次照相开始今后将由中国图片社来学校专门为我司毕业生照相,因此时间上和场地上都 受到一定限制,如要补照则需要员工本人去图片社(地址在宣武门附近)补照,因此,请预毕业研究生特别是200801毕业的研究生,务必按时参加此次照相为妥。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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