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计2018年毕业研究生办理相关证明
(一) 毕业生延期/提前毕业证明
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时,若该生延期或者提前毕业,人事局需要学校相应证明。办理时,研究生需持相关证件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新太阳员工中心419)办理。办理范围为2018年度毕业研究生。
(二) 进沪就业成绩评定表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学习成绩评定表,由所在院系相关老师(由各院系指定的同一老师)填写研究生个人信息和成绩评级后,签字,盖院系公章,之后到研究生事务中心(新太阳105)加盖证明专用章。
(三)其它相关材料的办理请咨询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2751275.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7年8月